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断堤绿地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断堤绿地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91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绿化工程:按进度支付月进度款,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40%,完工验收后进行审计,没有审计暂停付款,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70%,管养两年后根据最终验收情况按审计结果支付余款;景观工程:按进度支付月进度款,工程完工付至合格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付清。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断堤绿地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911840.93元,发包价为:821235.67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3.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记录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 131 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 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12月04日下午17 时30分:
5.1.1如选用线上获取:
(1)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详情请查阅《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
(2) 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1.2如选用线下获取
(1)获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获取时须携带的材料:
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获取时缴纳,售后不退。
5.2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6日14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1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2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李若寒 联系电话:0527-888596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系人:夏静静 联系电话:0527-8881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