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路行道树栽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锡山路行道树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内
1.2工程规模:造价约72万元
1.3工期:30日历天,管养期2年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4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70%,管养两年后并确定苗木及绿化成活率达98%,按实际交付验收情况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紫叶稠李苗木栽植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16495.31元,发包价为644850.13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或林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施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6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5.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5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方式:
方法一:网上领取
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
方法二:现场领取
1.领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领取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线上获取的投标人开标现场缴纳)。
5.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7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李若寒 联系电话:0527-888596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鼎创新天地二号楼十七层
代理单位联系人:周演演 联系电话:1811585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