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三层空调管道吊顶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6000001000037001001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三层空调管道吊顶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三层空调管道吊顶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三层
1.2 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3.27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三层空调管道吊顶修缮工程,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8:30至2017年12月18日 17:30(节假日除外)。
5.2 领取方式:方法一、方法二必须同时报名。
方法一:网上领取
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
方法二:现场领取
1)领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领取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0日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2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松虎 |
联系人:吕艳 |
电 话:0527-88859208 |
电 话:0527-88890929 |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