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辅楼卫生间装修改造 已经 开发区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一楼卫生间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1.2工程规模:改造面积约150平方米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1.3.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
1.4.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深化完毕的方案设计报批,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合格施工图。
1.4.2施工工期:10日历天
1.5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支付。
1.6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
1.6.1项目范围:
1.6.1.1 设计范围:卫生间装修设计(包括装修、水电深化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6.1.2 施工范围:卫生间装修改造(包括图纸及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
4.3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4.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中工作分工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4.4.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4.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4.5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8其他条件:
4.8.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8.2投标人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2月 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 2月 8日下午17 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
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1.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12 日 0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余淼 联系电话:0527-888593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向南
联系人:宗晓东 联系电话: 0527-8432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