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姚路监理工程
招标公告
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姚路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姚路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项目规模:投资总额约为7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a、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的30%;b、全部工程完工后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的60%;c、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的80%;d、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5%;e、工程审计结束且待缺陷服务期满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监理范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姚路工程施工期(含道路、路灯、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3月13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03月15日下午17 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
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1.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请于 2018年03月19 日15 时00分前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会议室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需按要求进行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祝周 电 话: 183602669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青海湖路172号
联系人:张苏云 电 话:15240389579
2018年03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