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隆农贸商城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社区城宇居民委员会的万福隆农贸商城屋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
1.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2万元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 格 ;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完成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两年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侍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5年)。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万福隆农贸商城屋面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同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投标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 年9 月4 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0527-84338768。
4.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3月21日下午17 时30分(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方式:
登录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5.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5.4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5.4.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4.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5.4.4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4.5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5.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社区城宇居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 宿迁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臧其岭
联系电话:1589630033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56号(建行新大楼二楼)
联 系 人:杜萍
联系电话:0527-84357101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