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020年度市政维修工程监理项目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020年度市政维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A1506000001000072001001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020年度市政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020年度市政维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974.13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量的40%,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监理费的30%;a、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监理费的60%;b、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监理费的70%;c、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 (24个月)并审计结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按工程审计价计算的监理费付清。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020年度市政维修全部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施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i.投标人存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宿开办发[2018]8号文件)履约评价表中的一票否决、履约评价低于60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访集访事件等失信行为;
j.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4.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6.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6.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6.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5.1报名时间:2018年0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04月18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1.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0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蔡磊 联系电话:150527864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0527-8881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