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卫生室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街道办卫生室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开发区内
1.2工程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8783.41元,发包价为128024.98元。
1.3工期:10日历天,保修期1年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审计后付至价的90%,待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卫生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施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6投标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9月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0527-84338768
4.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 4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 5月 2日下午17 时30分(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方式: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1.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5.3 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利
联系电话:133720408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贺瑞瑞
联系电话:0527-88102888 18036944422
2018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