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九鼎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1.2工程规模:造价约53万元
1.3工期:2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4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70%,缺陷责任服务期结束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九鼎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23940.79元,发包价为471561.49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2017年1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投标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9月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0527-84338768。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5月24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方式:
5.2.1登录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5.2.2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3室报名
5.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5.3.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3.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5.3.4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3.5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日2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开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娜
联系电话:0527-828618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周演演
联系电话:0527-84375588 18115858157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