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蔡乡新蔡村蔬菜基地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的南蔡乡新蔡村蔬菜基地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新蔡村。
1.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96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经南蔡乡政府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南蔡乡新蔡村蔬菜基地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961600.31元,发包价为:817711.43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投标人不得存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宿开办发[2018]8号文件)履约评价表中的一票否决、履约评价低于60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访集访事件等失信行为。
4.7.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8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13日下午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8日09:00至2018年08月13日18:00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sqkfq.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3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为2018年08月1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人民大道888号白领公寓服务中心开标2室(管委会大楼向北1000米,光电中心西对面)。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母长才 联系电话:158963413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系人:夏静静 联系电话:0527-8881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