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室内装修
设计项目(资格后审)(三次)
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项目已经宿发改开发【2017】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东至镇江路(瑞景名都小区),南临苏州路(空地),西临瑞和祥冷库,北至空地;
1.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270平方米;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5天内交付完整的施工图,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0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1.5各单位工程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70% |
经宿迁市图纸审核部门批准后的施工图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中标单价*70% |
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后 |
第二次付费 |
30% |
经宿迁市图纸审核部门批准后的施工图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中标单价*3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9投标人不得存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宿开办发[2018]8号文件)履约评价表中的一票否决、履约评价低于60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访集访事件等失信行为。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8日上午09:00至2018年11月13日下午17:30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sqkfq.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3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为2018年11月15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人民大道888号白领公寓服务中心开标2室(管委会大楼向北1000米,光电中心西对面)。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陆康 电话:0527-888580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系人:夏静静 电话:0527-8881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