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150600000100037000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的南蔡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已经宿农复[2020]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蔡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
1.2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约821万元
1.3主要建设内容:南蔡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1.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及缺陷服务期(不局限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南蔡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同工程质保期)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施工进度达到 60%时支付合同暂定监理费总额的 50%,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市级验收且监理资料移交完毕后,支付至合同监理费总额的 90%(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计算监理费);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后,在缺陷责任服务期内没有发现工程存在缺陷,期满后支付余款。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南蔡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施工监理资质或水利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施工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要求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4.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 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8 月20日09 :00 至2020年8月24日18: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查阅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sqkfq.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sqkfq.com/ );
5.4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6日15:00;
6.2开标地点:☑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白领公寓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向北1000米,光电中心西对面)】;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 |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666号时代集团8楼 |
联系人:陆站长 |
联系人:陈莹莹 |
电话:15996728788 |
电话:15370512883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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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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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144230063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