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宿开审批准[2019]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
2.1.2建设规模:预算约33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33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其他: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价20%(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全部货物到现场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门制造商或经门制造商授权的门经销商。投标人为门经销商时,应持有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门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门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01日 09:00至2021年04月08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售后不退。
5.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30;
5.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白领公寓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向北1000米,光电中心西对面)】;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北侧 |
地 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室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联 系 人:朱梦承 |
联 系 人:赵飞飞 |
电 话:0527-81180055 |
电 话:0527-88988618 17606139995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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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