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经开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约3892㎡,总建筑面积约14150㎡,其中地上约11350㎡,地下约2800㎡,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4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且提交设计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主体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查、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及内装)施工图设计、地下室设计、管网(消防给水、雨水、污水)、亮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方案、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合格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相关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09:00至2022年10月20日17:30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地 址: |
宿迁市君临国际A幢12楼 |
联 系 人: |
仇存蒙 |
联 系 人: |
黄皇 |
电 话: |
0527-88859791 |
电 话: |
15851165295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