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的南蔡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蔡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
1.2 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7000万元,设计投资约60万元。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5天内交付完整的施工图,并提供装饰概算、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0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中标单位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方案设计后付至合同价的30%,施工图等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蔡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室内效果图,装饰施工图,装饰电气施工图、以及装饰给排水点位示意图,暖通、消防、弱电等专业末端点位与装饰图纸的修正意见)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医技综合楼1-2层,住院部1-4层的室内部分全部区域,包含生化检验,影像CT,DR治疗室,胃肠镜治疗室,外科和妇科手术室等专项设计诊疗区域以及相关医疗专项工程设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日 09:00至2022年10月21日 17:30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南蔡乡人民路1号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5楼 |
联 系 人: |
陆康 |
联 系 人: |
汪红 |
电 话: |
0527-88858080 |
电 话: |
0527-81666220/13776648486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 |
E-mail: |
/ |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