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A1506000001000608001001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已经宿开审批准【2023】1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区级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北京路,南至南京路,西至富康大道,东至古黄河。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项目占地范围面积30公顷,其中建设面积26公顷,以青年湖及周边地块为载体建设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将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导流至湿地进行生态净化,建设生态湿地工程、生态缓冲带、管理房、提升泵房、输水管线及配套设施,净化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水质。
1.3 设计周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 30%,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60%,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获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方案设计(含海绵城市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施工图配合、施工配合、各项验收等后续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3日 09:00 至2023年04月27日17:30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4: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开区管委会 地 址:宿迁市君临国际A座12楼
联 系 人:刘勇 联 系 人:罗明
电 话:0527-88859819 电 话:13401898520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