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智能小家电产业园西区创裕制衣厂房屋顶0.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3】 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小家电产业园西区创裕制衣厂房屋顶0.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1项目概况:宿迁创裕制衣有限公司屋面结构为混凝土钢结构彩钢瓦,项目装机容量约为0.8兆瓦。
2.1.1建设地点:经开区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小家电产业园西区。
2.1.2建设规模:智能小家电产业园西区 A4-A6 栋厂房屋顶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左右,建设装机容量 0.8MW的光伏电站,建设光伏发电可分布并入 (380v) 低压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消纳电能。
2.1.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为 260.77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 其他:2.1.5.1质量要求:合格。2.1.5.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智能小家电产业园西区创裕制衣厂房屋顶0.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从光伏组件安装至正常并网全部工程、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后期运维(含试运行期间运维)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工程及运维期保险(财产综合险和公众责任险)以及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钢梁及檩条加固等维保期内的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 09:00至2023年09月22日 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30;
5.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酒检测中心9楼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5楼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联 系 人:付柳 |
联 系 人:仝磊 |
电 话:0527-80368891 |
电 话:18361328167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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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