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宿迁中学分校委托,就宿迁中学分校示范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中学分校示范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为96580元。
(四)主要内容:江苏省宿迁中学分校拟采购一批示范心理咨询室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1月29日下午17时30分。
4.2投标人登陆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http://ggzy.kfq.suqian.gov.cn),使用CA证书登陆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领取,详细查看[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通知公告],且现场同步进行报名领取。
1.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233室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注:1、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其投标。
2、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月31 日 9:00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 日9:30
(三)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政务服务中心231室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赵春花 联系电话:0527-84357101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8年1月 31 日9:30
(二)开标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政务服务中心231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春花
联系电话:0527-8435710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56号新建设银行大楼二楼
采购人:江苏省宿迁中学分校
联系人:赵威
联系电话:18168178288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江苏省宿迁中学分校
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