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支付电子化—电子凭证实施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支付电子化—电子凭证实施项目进行采购,预算约26万元。现拟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情况说明: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对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及工作效率要求越来越高。在中央成功实施财政国库业务无纸化管理后,地方各级财政进行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无纸化的条件也逐渐成熟,全国大部分地方财政已实现无纸化工作,改变了现行财政国库半手工、半电子化的业务管理方式,国库支付无纸化的改革已初见成效。
根据宿迁市财政局批复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支付电子化实施方案》,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全面建设支付电子化业务,并于2019年正式完成上线工作。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按照财政部、财政厅、宿迁市财政局与人总行、人行南京分行、人行宿迁中心支行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部署原则,电子凭证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各省市区县使用全国统一推广的电子凭证库。
2、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招标确定的电子凭证库的开发商。目前全国已经正在实施或完成支付电子化建设的33个省份、100多个地级市、200多个区县财政均采用单一方式或直接指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实施工作。
3、江苏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及相关代理商业于2014年直接指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江苏省财政厅电子凭证库的实施工作,2014年10月正式上线,2015年11月全面完成省级财政支付电子凭证库的实施工作。2016年11月宿迁市财政局也指定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电子凭证库的实施工作并成功实施上线。2018年12月宿城区财政局及宿豫区财政局也指定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电子凭证库的实施工作并成功实施上线。
综上,为保证业务的合规性、一致性和延续性,经过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室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孙辉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专家二:季飞 宿迁市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专家三:张杨 宿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线
五、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03月19日17:3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相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唐雪
联系电话:1776626962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金鹏大厦六楼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18851527357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859897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