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南蔡乡新城南苑工程招标代理比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南蔡乡新城南苑工程招标代理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JSTH-2019111100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5.55万元
(四)主要内容:南蔡乡新城南苑工程招标代理比选,详见采购需求。
二、澄清内容
原文中第三部分评分办法第3条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评审标准:1、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省级或宿迁市)的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及评审文件或网页且出具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出具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以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泰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5370512883
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666号时代集团8楼
采购人: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力天鹤 联系电话:1337205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