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jg202111003-1
二、合同名称: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jg202111003-1
四、项目名称:宿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362155209
供应商(乙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西湖路 308 号万源商厦八楼)、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11楼)、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01号办公)、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7001-7023)、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2栋13层)、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层)。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工程结算评审、工程结算初审、工程结算复审、招标控制价审计、审计监督(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调查、跟踪审计)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服务要求:(一)项目组人员最低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需达到5人。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主管部门上报暂停其投标资格。
(三)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驻场服务要求的,造价咨询单位需无条件满足(选派的人员需为投标时项目组人员,现场实行考勤打卡制度),缺勤一次即停止该项目的咨询服务;缺勤两次终止“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且向主管部门上报取消其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资格。驻场服务所需费用由造价咨询单位自行承担。
(四)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实施工程审核应承担以下责任:
①执行国家、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规定;
②派出人员不得擅自接触施工单位人员,如需察看工程现场和对账,由各委托单位统一安排。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各委托单位相关人员请示、汇报;
③对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核拉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
④凡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⑤接受委托单位的工作安排、督导和业务复核,在审核过程中做好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按时完成审核工作;
⑥根据审核方案开展工作,对其审核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⑦项目审核完成后,及时移交审核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
服务时间:12个月(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算审计业务质量经甲方评估或审计部门抽审,误差率在±(2%-3%)之间,扣减全部咨询费用的50%,误差率超过±3%时该项目不付咨询费用。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个月(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地点: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辖区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21日